「公司」为什么叫「公司」?公司的来历是什么?各位,谢谢。
“大众,几个人的财富,划分,运营的意义。”出自大同《列子传》。意思是公司是大部分人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工作的地方。公司法将公司定义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严格来说,公司是指按照规定出资设立的营利性法人团体。换句话说,公司是以一定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来换取收益。公司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一般来说,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2006年),公司的定义是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概念中,一般包括四个要素:1,(必须)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和营业资格的取得需要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的认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2.认为以目标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成为公司的重要要件,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以行政为目的的国家机关和非商业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的公司,不应该叫公司,因为严格意义上不是公司。3.行为型设立是股东投资行为设立的,股东投资行为创造的权利线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经营权、债权等物权。4、独立公司必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作为公司,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公司制度的起源现代公司起源于社会契约论中的公司起源。公司的主要形式有有限公司、个人无限公司、合伙无限公司和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西方公司理论的角度来看,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进行多种分类。比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第二条对公司的分类是根据设立公司的特点和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而作出的。但是,并没有排除其他公司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容易接受。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特点是其全部资本均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上市公司。除《公司法》第二条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承担责任的不同形式;根据公司不同的信用标准;根据不同的股东和股票是否可以转让来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赖;根据公司内部管辖体系,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