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中“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公司债务的责任是无限的,即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的承诺是无限的,即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公告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剩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