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经济和法律问题
(1)不一定。《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是的。《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其股份。但是,除非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
(3)蓝天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与法律规定不符:一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董事会仅有五名成员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而不是三个月后召开。第二,董事会应当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30天前公告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不是在15之前公告。
(4)一、补选决议中A公司、B公司、张的表决权为:A公司65,438+0.6万,B公司65,438+0.2万,张60万。第二,有可能。因为公司章程规定有累积投票制。
⑤能得到支持。《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已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