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或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系统:

一、资金管理体系

1,现金管理

1.1.现金账户有两个子项——贷款用户和费用用户。

1.2.出纳应确保每日结算库存现金,并在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现金付款必须送到银行,不允许付款。

1.3,核定库存现金为5000元。如有额外支出,应及时将现金送到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每月至少三次,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准备的“银行余额调节表”,落实未清项目。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每个销售分支机构必须开设两个收支银行账户,即贷款用户和费用用户;账户资料应报送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支付账户只有支付失败,所有支付都回到账户;费用账户用于结算销售分公司的各种费用、税金等支出。

2.2.开一个新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立银行账户。如因业务需要需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应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银行账户要及时清理,用处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注销,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还钱。对于销售收入,应及时汇至总部银行账户。当销售分公司付款账户余额达到20000元,或付款停留超过一周,必须立即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所有付款账户余额必须在每月25日前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及其他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拨付到各分公司的费用账户。具体请参考费用管理系统。

2.5.检查管理。所有不能用现金支付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1)出纳负责购买公司支票,填写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出纳负责保管空白支票,签发支票所需财务印章由财务经理保管,姓名印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发生的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以转账支票方式进行。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时,应填写规定的借条,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签字。借款人应在收到支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手续与报销现金费用相同。支票收款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遗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5)出纳不得签发日期不确定的支票或任何形式的空白支票。无法确定支付金额时,可签发限额转账支票,并注明用途和收款人。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提前加盖支票印鉴。签发支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错误的支票或退款必须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支票登记簿应及时登记,存款余额应及时与银行核对。

商业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模型

3.借款制度。公司人员借阅应根据需要进行审批,填写借阅单,并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次借款未结清,不允许再次借款。公司员工出差借用时,应附上批准的出差申报表。

2.往来账户管理系统

1,应收账款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坏账,现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作如下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库存现金,货到付款”的原则,所以原则上不允许销售分公司月末有应收货款余额。

1.2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确需赊销的,应向股份公司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说明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状况(包括其经营资质、信用状况和经营能力等。)并由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报告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批准,应收账款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分公司对外应收账款进行详细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报账龄分析。每月月底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取得假货经销商签字盖章的确认函。

1.4销售分公司不得用“应收账款”调整销售额。任何人为增加或减少“应收账款”金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都是做假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行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行财务经理。千万不要做假账。

2.内部沟通管理

内部往来账户用于结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的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往来账户。

2.1,本课程按公司设置明细科目:

2.1.1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格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按税票总金额贷记“内部交易”。分公司将款项转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交易”,贷记“银行存款-付款账户”。

2.1.2股份公司向各销售分公司分配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使用者”,贷记本科目。

2.2.为保证股份公司、大连分公司和各销售分公司往来账目清晰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目需使用编号转账通知一式三份,由经济业务发生单位填写,同时送双方录入。内部交易必须每月核对一次,根据总行报表编制内部交易对账表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备查。调整项目只允许为时差调整,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会计原则和折旧政策参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一节。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后,由财务部根据其类别和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编号,并贴上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根据所列部门清单移交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应按库存商品的出库流程进行审批。

5.盘点: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此外,每个类别中至少有十个项目应根据每个季度的登记卡簿进行选择。盘点结束后,应填写“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交分公司总经理,一份交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财务部门应具体说明盘盈或盘亏的原因并向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报告,根据盘盈或盘亏的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6.购买审批程序及相关程序:销售分公司无权购买任何固定资产。如需采购,必须在月度预算中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列明预算,并作出专题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有关权力部门批准后采购。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应用,在材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财产保险按固定资产使用要求办理。

8.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行承担。

四。发票管理系统

为加强销售公司购销发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对外销售发票的规定

1.1.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经理或会计负责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应以客户在税务部门登记的公司全称为准,不得书写公司的错别字或简称;如果客户是自然人,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必须由代理人根据所有发票一次性签字。如果代理人是客户,还应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客户所在单位的介绍信,交财务部门记账或备案管理。

1.4.如果发票是业务员亲自送来的,一定要向对方索要收据证明,由收件人签字,公司盖章。凭证要及时送到公司财务部门,发票要过账。

1.5.所有对外开具的发票必须由代理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并登记。

1.6.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并附记账凭证,预提销项税额。客户的复印件应由会计单独保管,并登记在发票登记簿上。

1.7.对于赊销,除非特别批准,否则在欠款收回之前,不能向客户开具发票。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除严格遵循上述规定外,向国外开具增值税发票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具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根据财务收据,或对方收据,或收回普通发票等。一、根据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清晰、完整、准确;由对方具体经办人员办理的,应由原籍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经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再由财务经理审批。开票申请单经审核后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2.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所有具体经办人员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发票申请表应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记账和过账。

2.6.增值税发票记载的项目如有变更,客户应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便于业务结算;变更证书应立即记录或存档,进行附件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已批准的退货,已开具给客户的蓝字* * * * * *和抵扣联(买方未入账或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或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销售退货和折扣证明(买方已入账)应附在红字发票存根上,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根据退回的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除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不得撕掉),编制总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上注明原蓝字发票和红字发票的存放位置。

3、接受发票管理规定

3.1.发票的受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处罚的规定进行审查。

3.2.受理的发票应当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票面整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印章清晰、手续完备、计算准确,并与其他所附资料一致。

3.3.交易合同或协议中关于单位当期付款的单位名称应与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一致;姓名等记载事项变更的,对方须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记载或存档备查。

3.4.除参照上述规定审核已受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您应先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在接受发票时,应根据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索要具有抵扣功能的发票,以降低成本和费用;对不能提供具有抵扣功能发票或不具备提供此类发票条件的单位,可允许其提供不具有抵扣功能的发票,但结算以抵扣税款后的金额为准。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和入账手续,不得延误。暂时不能完成商品质量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应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装卸运输费必须收取“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航、公路、水运单位开具的货运票证,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运票证。货代业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对于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7%的扣除率(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调整)计算进项税,不得扣除随运费支付的手续费、保险费等杂费。

3.8.如果按规定不能取得合法发票,你要找地税局* * * * * *,咨询地税局抵扣应该具备的条件,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开具的发票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对经销公司相关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违反刑法规定,造成后果的;公司违规收受、开具发票造成不纳税或者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收受、开具发票造成当期结算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库存管理系统

1,分公司申请商品。

1.1分行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合理库存,加速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订货时,应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和数量,保证合理库存内的销售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行计划员填写请购单,经分行财务经理审核,分行总经理批准,传真至大连分行营业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后,办理发货手续。

2.库存入库流程。首先,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申请单至少有以下内容:

产品品种、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经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填写并签字,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份与存根,第二份与仓库留存,第三份与财务会计,第四份与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记录备查。财务部门根据收款凭证和其他相关凭证进行财务核算。

3.库存发放流程。股票交割方式主要有三种:客户自行交割、委托交割、公司交割。第一种:客户自己提。是客户派人或者车去公司仓库提货;第二种:委托交割;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卡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发货方式,都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订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收货人签名、成品仓库主管签名。下表:

装运单位:交货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和金额备注

发货方式为1,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公司发货。

运费结算方式1,公司代垫运费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仓库留存;第三,财务会计;第四,提单由收货人留存。送货车到达仓库后,出示送货单据,在仓库人员的协调下,按照指定的地点、品种、数量将货物搬运到车上。保管人员应管理发货质量,防止损坏,记录数量,核对品种、数量和提货单。

4.库存。每月月底,分公司财务部应配合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找出盘盈、盘亏、毁损的原因,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在分行每个财务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和完成任务的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都以分行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为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检查分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及时向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

1.2审核分公司原始会计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税收、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相关规定,拒绝接受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退回经理,秉承“收支两条线”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营业费用预算,并分析营业费用预算执行中的差异,然后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和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要求审核分公司会计报表,限期送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的材料收发货凭证,坚持“库存现金,货到付款”的原则,对实物(包括库存商品、材料、固定资产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分公司的货币资金,并核对账目是否相符。

1.6在遵守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进分公司销售业务,做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对分公司的物流和资金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分公司内外分布的财产安全完整。

1.8妥善保管和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协调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关系。

1.9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1.10协调分公司财务岗位工作,组织分公司财务工作月度总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分公司财务人员节假日和周末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分公司财务团队做好财务工作。

2、分公司会计职责

2.1根据会计法规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账簿和银行日记账),关账对账,确保会计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编制会计凭证,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报告。

2.2登记相关参考书;定期和不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2.3与仓库保管员* * *,对分公司物资入库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附表。

2.5月初,将分公司上月的会计凭证、材料收发凭证装订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和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工作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送银行,不得货款,现金不能白条抵押,坚持付款现金、费用现金有人管的原则。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支票的使用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后才能签发。出纳办理每笔收付业务的依据,必须以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凭证为依据,并经审核无误。

3.4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种账户,出纳在办理一笔收付业务前,必须坚持审核每一笔收付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拒绝支付,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报告。

3.5月末,分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及时编制“银行对账单”,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保持一致。对未结清的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确保安全,分行在银行提取或存放现金时,分行财务经理应配备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对保险柜的密码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交给他人。

3.7出纳工作不得随意委托他人。因故离职,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委托他人,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明确。

3.8出纳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据”、“现金付款”、“银行收据”、“银行付款”等,应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验印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任何时候,你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所有的支票印章。

3.9加强证券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置备查,以保护有价证券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受损害(如要转回股份公司,必须及时办理手续)。

3.10出纳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登记等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没有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岗位。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公司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有关的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会计资料归档,整理装订,按顺序归档,以便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详见本制度第七条及保存期限。

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人员保管。出纳可能不负责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核,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应参加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阅。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的顺序及时归还原处。如果他们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相关的借阅手续。

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财务经理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接收。

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会计档案持有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查阅原因。

会计档案一般不允许带出房间。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印的,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因会计人员或会计机构变动等原因。,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主管人员、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汇总凭证15。

(2)、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对账单保存5年。

(二)会计账簿:

(1),日记账15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和清单应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含文字分析)3年。

(2)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含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有效。

(4)其他类别:

(1),保管会计档案的存货和销毁的存货是永久性的。

(2)财务费用计划为3年。

(3)、主要财务会计凭证、合同和协议是永久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