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租赁公司的条件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至少6543.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在金融和融资租赁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不低于总数的50%。;

扩展数据:

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为服务于金融、贸易、实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性服务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但主要是为投资人服务,而不是完全压在自有资金上,陷进项目创投业务。所以,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知识服务技术公司。

参考资料: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