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都是大企业吗?还是有中小企业?
上市公司不一定都是大企业,也有中小企业,可以在创业板或者新三板上市。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组成部分。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其股票经依法批准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该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超过10%;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在每一会计年度内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质量高、规模大、股权分布合理,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良好的声誉。
由于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多,法律更关注他们的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法》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要求。上市的前提条件是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公开发行,然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双方签订上市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