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董事会能做出决议吗?

当然可以。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法律分析

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召开股东会决议。全资子公司是指由单一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零开始设立新公司,建造全新的生产设备(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现有的公司,把公司的设备拿来自己用。是通过收购还是新建来设立国际子公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规划的经营活动。比如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通常要建立新的工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很难达到这种尖端的技术水平。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在大多数目标市场找到许多制造瓶罐之类小东西的公司,但很少有公司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重新建立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建造新设备、雇佣和培训工人以及开发产品都需要大量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