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化
公司效益不好怎么办?
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公司效益确实恶化了,不可能维持原来约定的员工工资水平。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报酬;同时,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内容,相关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在降薪的问题上,我们属于被保护的一方,有主动权。
在实践中,我个人建议:
1.如果降薪是短期行为,且降薪金额或补偿条件可以接受,我可以同意,但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降薪金额和具体起止时间,同时明确相关补偿事项。
无论如何,企业和个人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分担一部分经营上的困难,也是一种职业素养和个人道德的锻炼,对后续的职场(无论是在原单位还是另找工作)也会有帮助。
2.如果降薪的金额或持续时间不能接受,我会坦率地向老板说明我的看法。
坦率地表达个人观点有两个原因:
一、了解老板降薪的具体考虑。如果他对未来如何提高福利、改善公司状况没有任何可行的计划,只是采取行动应对目前的困境,我会拒绝他的降薪要求,将谈判方向转向如何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看老板怎么回答。如果他能拿出一个可行的,有说服力的方案,那么我会在自身利益和后续补偿有保障的情况下,选择性的接受降薪。这是因为有时候吃小亏不一定是傻,知道付出代价后会得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降薪只是老板面对短期困难转移压力的措施,并没有对我的降薪损失做出补偿承诺或计划。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面对短期的萧条,有些企业会想尽办法减少损失,比如降薪、调岗、降低绩效或奖金标准等等。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受损最严重的是一般员工,人数最多,比例最高,而且效益改善后没有任何补偿。
对于这种企业降薪,我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1.了解老板降薪是否符合程序。
企业合法降薪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与员工自行协商,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改变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标准,从而合法调整其薪酬;二是经过民主程序,通过与工会和职工代表的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协议。
无论这两种降薪协商方式如何变化,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内容,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有效告知员工本人,经员工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集体协议也需要依法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企业不顾我的意见单方面执法,就违反了法律,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会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依据劳动合同进行赔偿。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企业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2.了解劳动合同对员工工资的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赔偿的具体内容除了赔偿员工应得的收入外,还要支付扣除或拖欠工资总额的25%作为赔偿。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做出限期处理。企业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其按照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多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企业未经本人书面同意单方面降薪,我可以视为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我有权要求企业改正,并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我。否则,我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履行劳动合同,赔偿我的损失。
总结:企业面临困难,短期降薪无可厚非,但必须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对企业的降薪行为要理性,通过协商,有选择地接受企业的合理要求。
最后,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降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降薪须经本人书面签字认可。
否则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只要注意举证,劳动仲裁不麻烦也不难,因为我国非常重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这一点在实践中会非常突出。
冷静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