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法立案严重吗?

上市公司违规立案是非常严重的。信披违规是指上市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是存在延迟披露、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和公众沟通信息的桥梁。通过相关信息的披露,投资者和公众可以获得相关信息,做出理性决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中期报告。当涉及到收购时,经常采用中期报告制度。收购事项中的法定信息之所以要依法披露,是因为它往往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或管理层的巨大震动,可能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必须依法披露。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适用于《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

目前涉及收购的信息披露有两种:持股预警披露制度和要约收购信息披露制度。前者又称为“大股东报告义务”,是指投资者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或者达到该比例后股份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向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后者既是要约收购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指收购人在一定条件下,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要约,在一定期限内购买目标公司相当比例的股份,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信息披露违法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指: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就应该立案追诉。非法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所称非法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披露信息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不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负有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不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