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法律主观性:

公司法规定先计算可分配利润,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原则上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