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流程解答如下:《公司法》第1条和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2.在符合《公司法》上述规定的条件下,一般不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发起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按照贵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手续由工商局办理。办理AIC股权变更手续时,AIC有时会要求股东大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同时,公司的股东名册也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