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寿险费率改革
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上限的放开,标志着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完全确立。
通知称,自6月5438+10月1日起,分红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预定利率的3%或两者中较小者,预定利率超过3.5%的分红产品应报保监会批准。
通知还要求,分红险的身故保额提高至65438+所交保费的0.20%,最低保障要求与万能险相同。改革后,分红险产品首年最低现金价值普遍提高了20%以上。
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实质是:前端产品定价权回归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后端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确定,通过后端对前端合理定价的影响和调控来控制风险。
此次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提高了身故保险金额和最低现金价值水平,充分发挥了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缓解了国民养老和医疗的压力。
保险公司销售的分红险,连续三年实际分红水平不能达到中档示范水平的,公司必须降低中高档分红示范水平,降低后的中档分红示范水平不得高于公司近三年实际平均分红水平。
分红险费率改革后,保险公司和保监会的分工将更加明确,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监管部门专注于风险控制。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上市公司披露的半年报发现,进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582只保险资金中,有279只为分红险资金,占比约为47.94%。这些分红险资金来自中国人寿和中国。
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PICC人寿、百年人寿、合众人寿等。具体类型包括个人保险分红(个人分红)、团体保险分红(团体分红)和银保分红。
分红险改革将使保险资金的运用前景更加乐观。过去十年保险行业的平均收益率在5.3%左右,分红险产品的利率围绕这个标准上下浮动比较靠谱。费率改革后,分红险保费配置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空间会更大,未来可能会看到更多分红险资金投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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