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从事小型电子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在
(1)
项(1):无缺陷。
第(2)项:无缺陷。
第(3)项:有缺陷的会计部门工作人员E登记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明细账。
理由:如果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由应收账款明细账以外的员工独立登记,则符合职责分离的要求。
建议: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应由不同岗位的人分别登记。
(2)
项(1):不合适。应检查销售发票是否附有装运单据和批准的销售订单。
第(2)项:不合适。至少有两个谈判者。
第(3)项:适当。
第(4)项:适当。
第(5)项: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