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由公司对外承担。一般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于履行职务,由此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不会因职务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并且这种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事,法人也应当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2)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因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造成公司损失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在履行公司职责,公司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也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其损失。(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违法或者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除承担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相关交易决策或者签署相关文件的,很可能被认定为与相关侵权人共同侵权,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在对相关董事会决议进行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不知情。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能证明自己对公司的行为不知情,不存在主观过错或失职。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公司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其不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些犯罪中,除了惩罚单位之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通常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认定法定代表人也应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4.法定代表人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未缴纳税款时,在特定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司法机关可以采取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等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限制措施,记入征信系统,通过媒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对影响债务履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限制出境。”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二)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离开住所。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此外,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册、文件等资料;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员的要求工作,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和滞纳金,又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因此,如果公司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提供担保,可能会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不纳税、滞纳金和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