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的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而是社会组织,是集合,是法律赋予法人资格的组织集合。
这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或财产的集合。不以组织集合体的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中的人不能是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并通过自己的行动享有和行使公民权利,设定和承担公民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产生,在法人终止时消失。
3.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
第六十一条_ _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