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投资企业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SASAC的信息,近日,SASAC深入调研,积极推进,确定航空工业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国机集团、中铝集团、中国远洋、通用技术集团、华润集团、中国建材、新华国际集团、中广核、南广集团等11家中央企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已先后确定了两批***10试点企业,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8家,分别为SDIC、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国有资本运营公司2家,分别是诚通集团和中国国鑫。至此,在央企层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已达21家。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对许可项目的经营期限有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对经营期限进行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经营类别,并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