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康机构比例

华安安康机构占比:

公司15.17%,个人投资者持股84.83%。

机构投资者持有1070万股,个人投资者持有5970万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并上市的境内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以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准)。

如果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华安安康事业单位按比例收入分配:

保本期间:仅采用现金分红作为收益分配方式。

转型为“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自动将现金分红转换为相应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果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对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选择不同的红利分配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红利分配方式。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不同红利分配方式的,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