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年薪新规

在大部分地区,国企老总的基本年薪被限制在企业职工的两倍以内;同时引入任期激励收入,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收入限制在8倍以内。限制最大的宁夏,将企业老板年薪总额限制在员工的5倍左右。

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薪酬改革比较

央企改革方案

央企负责人薪酬从今年1开始执行新方案。由基本年薪、绩效收入和任期激励组成。

●基本年薪负责人薪酬为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绩效收入根据考核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

●任期3年。在任期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系数确定缴费标准。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收入的30%。

地方国有企业改革

从各地改革方案来看,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有所调整,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除了降低底薪,一些省份还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

●浙江国企负责人薪酬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和调整系数。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减少31.5%。

●广东国企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过30%,与员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

●宁夏企业负责人薪酬较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至5倍左右。

●湖北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年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如何改变地方国企高管的薪酬?

调整薪酬结构,增加“任期激励收入”

记者从各地公布的改革方案中发现,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有所调整。以前的年薪只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改革后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任期激励收入,可以激励国企负责人在任期内取得更多好的经营业绩,避免出现企业亏损仍能拿高薪的情况。

根据中央的改革方案,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做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可能面临追索扣回。

从年薪的结构和比例来看,大部分省份将任期激励收入的比例定为年薪总额的30%。同时,在广东省,除了降低底薪,另一方面是增加绩效考核,避免“干得好干得差”。

限制年薪总额最高不超过员工的8倍。

从中央改革方案来看,央企负责人与职工收入差距从12倍调整为7-8倍,而地方层面的改革除了参照中央执行外,在部分省份“卡得更严”。根据各省公布的方案,省属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对于绩效年薪,浙江规定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和调整系数;广东省的方案明确,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

从全国各地改革部署来看,地方省份国企负责人平均降薪幅度将达到30%左右。以浙江为例,国务院核定的该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7654.38+万元。浙江省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降31.5%。

广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据初步测算,该省国企负责人薪酬降幅超过30%,与职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宁夏则表示,改革后地区企业负责人薪酬比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至5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