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公司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模范公司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及员工行为,维护双方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缓刑监督人员和正式工人;特殊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员工享有获得工资、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公司有义务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同时依法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规章制度制定权。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培训和教育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况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公司录用员工遵循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拔后外部招聘的原则,不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岗位时,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第八条员工在公司应聘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虚假内容。第九条员工求职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其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在录用员工时,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也不扣押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的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职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关于公司支付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的问题,以及违约情况下员工培训费的赔偿问题,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入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计入公司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采用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订立,双方各执一份。员工收到劳动合同后,应在合同上签字。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签字并经公司盖章后生效。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签署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岗位、工资、违约责任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人民币以上。(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五)依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解散。(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可以依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无能包括但不限于。一、未能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将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额外补偿(代通知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义务兵役期间应征入伍的。(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为录用员工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双方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第21条非因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主动辞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损失。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续订。(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本规定第1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劳动者,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在员工提供必要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发半个月工资。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于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二十八条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安排或由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和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第三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如下:公司实行法定休息休假,具体休息休假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31条员工其他假期如下:(1)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增加10天。(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员工配偶父母死亡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3)产假:女职工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男方7天护理假。(4)年休假:工作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对于员工应休的年假天数,公司将按照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假工资。第五章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第三十二条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另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员工加班工资以其基本工资(即本人岗位工资标准)为基础。员工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第三十五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日加班应当支付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第三十六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三十七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如果员工需要查看工资表,公司应提供便利。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前发放上月工资。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应当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15日内支付。第三十九条公司在一个工资支付期内(1个月)停产、限产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或者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期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四十条职工医疗期一年不超过六个月的,病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的,为基本工资的60%;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为其基本工资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第41条职工医疗期一年内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并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的,为职工本人工资的50%;工作五年以上的,发给工资的60%。第四十二条病假工资或者救济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第四十三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可以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扣除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罚员工的罚款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过员工当月全薪的20%,且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部工资的20%,且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扣缴或减少员工工资,不属于工资扣除:(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扣缴的赡养费、扶养费。(4)扣除员工确认的费用作为对公司的补偿。(5)扣除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可以降低的工资。(七)根据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降低的工资。(8)因经济效益下降而减少的浮动工资。(9)员工休事假时减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四十五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增加各种津贴和补贴。第四十六条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支付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实每个公司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都要结合自己的项目,但是员工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应劳动纪律都要写清楚。比如奖金,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后的处罚等。,公司可以在不侵犯员工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