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红的顺序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确定的。分红股一般按照股份比例分配。股份公司的分红一般在年中或年底发放。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执行。如果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通过分红直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不分红作为注册资本。如果只是个人股东用其应得的分红来增加投资,成为注册资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东的利润分配权以股东内部救济优先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由于股东大会表决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实现或操纵股价的工具。在公司经营中,公司有盈余可供分配,却以各种理由不当拒绝向股东分配盈余,从而引发纠纷。
第三十五条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