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

法律分析:(1)上市公司董事会设有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占委员会成员的1/2以上;

(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65,438+0/3为独立董事,但MBO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65,438+0/2。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文第四十二条证券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65,438+0/2,且至少有65,438+0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应由独立董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