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65438+2006年2-4月拖欠三个月。

1.如果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联系方式并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职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发放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