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僵局的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公司僵局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解决方法有:一、公司陷入僵局,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入破产相关程序。第二,当公司陷入僵局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如果公司在60天内不回购股份,那么股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续下去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