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之前上市公司没有披露三季报吗?只披露中报和年报?
现行证券法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季度报告,只是规定了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001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季度报告,2001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也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季度报告。
2003年,证监会下发了一个关于季报规定的文件。证监会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通知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
2001也发布了一个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特别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01号)
你可以百度一下这两个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发布季度报告。
我觉得从这些规定来看,01年前上市公司不披露季报应该是正确的。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