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性: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分支机构必须报请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