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什么时候开始房贷?

建议进一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流程大概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借款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查和批准。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办公室将对借款人进行贷款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报市中心审批。在市区10个工作日内,在县(市)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并通知借款人。贷款审批后,贷款申请人超过3个月未办理贷款手续的,原审批资格失效。

3.抵押(质押)担保。批准后发放贷款的,按规定办理抵(质)押担保手续。

4.签合同。借款人持贷款批准通知书和贷款申请表,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委托银行扣款还款协议》。

5.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