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母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性:
《公司法》中子公司和母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关系上,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独立平等的;在产权方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的控股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母公司按照出资额享有出资人的权利,承担有限责任;在内部管理关系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监事)会议——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使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形成一种纵向授权、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关系。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