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小微企业信用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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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银行业的开放,银行的信贷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和挑战,小微企业信贷逐渐成为突破业务瓶颈和发展限制的重中之重。本文阐述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并针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为小微企业信贷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的商业实践提供借鉴。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金融风险;风险对策中地图的分类号:F830文档ID: A文章系列16)010-000-01。

一、引言小微企业作为我国数量众多的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个问题仍然是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鉴于此,本文从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入手,迎合该领域的热点,分析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的现状,希望能为银行的相关决策者和领导提供一些帮助。第二,虽然小微企业信用风险分析发展很快,势头很好,但是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小微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信用风险。据银监会统计,到2014年末,全国中小企业不良率三四家。结论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有哪些创新?

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创新点如下:1。模式创新,利用资产担保和第三方担保重构信用违约互换的交易模式。2.有效的贷后管理,采用逐步分配的方式,分批拨付资金,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渠道。

第三,探讨如何做好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自2005年开始试点以来,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蓬勃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信贷公司,公司给民间融资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新的机遇,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找到了一条现实的融资之路。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令人担忧。小贷行业仍然存在鱼目混珠、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在民间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小贷行业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因此,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风险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那么,公司应该如何控制信用风险呢?下面,边肖将简要总结一下,以供参考。1.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意识。一般公司的贷款流程都是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的贷款意向,再逐级办理。导致很多基层人员形成上级有借钱意向,跟着方便的习惯。这种逆向程序操作会让一些信贷经理风险意识淡薄。更严重的会出现虚假、失实、隐瞒一手资料等虚假行为。因此,公司需要提高信贷人员的财务制度学习、岗位技能培训和素质道德修养。并制定考核和处罚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2.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目前公司仍存在支付不严、内控制度薄弱等管理风险。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借款人数据分析不准确,重视程度不够,只重视片面的一手数据分析。另一方面,在不了解借款人经营和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发放大额贷款。最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岗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因此,公司应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组织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系统,加强跟踪监管。以重庆为例,在人民银行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下,重庆公司创造了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集中申报、一站式介入、实时查询的“重庆模式”,方便小贷公司方便快捷地查询客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两个月后,6家公司审批贷款近600笔,金额1.13医院;拒绝发放贷款奖金290笔,金额654.38+04万元,查询654.38+0631份征用报告。数据证明,为加强内控风险,公司在放贷前必须重视对贷款个人或公司的资信、业务能力、业务设备等信息的收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3.提高风险识别和预测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测机制。目前有些评价是利益驱动的。在对客户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按照其实际市值进行评估,而是按照其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实时评估严重,最后亏损严重。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识别和衡量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时,必须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评价来提供依据。此外,小贷公司应对政策风险进行清晰的分析,使最终的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的状况和原因。所以,虽然公司发展快是好事,但似乎也需要理性看待,谨慎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要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经营发展。

四、如何理解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一、金融创新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概述

金融创新风险是指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提供者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创新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实施中的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不同于产业创新风险。首先,产业创新的风险主要在于新成果的市场认可度和潜在收益的程度,而金融业不仅存在产业创新的风险,还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特殊的行业风险。金融创新在追逐利润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其次,金融创新不能申请专利,被广泛模仿和推广。只有通过模仿和推广活动,创新才能真正被社会接受,否则,由于市场规模不经济和接受度低,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太小,创新成本太高,导致市场缺陷、功能缺陷和价值缺陷,创新者难以获得所有潜在利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最后,金融业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所以金融创新的风险比产业创新的风险影响更广,影响更大。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

(1)设计风险。设计风险是指在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导致金融创新措施无法如期出台的可能性。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标的资产的价格。不同的衍生品涉及不同的市场风险。

(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履约风险,是指在衍生产品交易中,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品持有者在找不到合适对手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其衍生品的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效而导致的风险。

(6)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的复杂性,导致判断失误、记账错误、结算错误、交割错误、合同错误等导致金融机构损失的可能性。

(7)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金融市场参与者利用金融创新进行投机所带来的风险。

(8)合伙人风险。伙伴风险是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伙伴关系引起的风险。

(9)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因交易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

(10)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未能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对组织金融创新的机构或交易一方的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3、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

(1)金融创新让通胀成为可能。首先,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供给主体。在传统金融体系中,货币供应的责任主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承担。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供应,而商业银行以衍生存款的形式创造和收缩货币。金融创新之后,这种格局被打破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出现的许多类似活期存款的新型负债账户,具有很强的存款衍生能力。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利用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开设支票账户、可转让存单、电话支付、证券化贷款等业务创造货币。虽然他们创造货币的能力不如商业银行,但扩大了货币供给的主体,增加了银行控制信贷的难度。在利益的驱动下,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也会无限制地扩大信贷,从而增加货币供应量。

其次,金融创新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金融电子化是金融创新的特征之一。金融机构利用电子技术将业务从传统的手工操作转变为自动化、机械化的操作。多功能信用卡、自动转账服务、银行电话支付等新工具的普及,明显缩短了交易时间,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

(2)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发生了几起震惊世界的金融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机、美国橙子事件、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香港股市崩盘等等,都是因为金融风险过大,破坏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主管部门,一般都是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把防风险、保稳定放在首位。

(3)金融创新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领域扩大,对象增多。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的种类明显增多,各种准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由于生产国际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的跨国公司,对全球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此外,各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也促进了跨国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在金融机构业务和组织创新的基础上,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渗透,传统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工越来越模糊。因此,金融监管不仅要监管传统金融机构,还要监管各种新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不仅要监管国内金融机构,还要监管跨国金融机构;我们不仅要监管传统金融业务,还要监管新兴业务。这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来看,金融监管体系总是针对现有的金融业务和业务范围而制定的。然而,为了摆脱或逃脱金融当局的控制,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来增强竞争力,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反之,当这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或金融当局的目标构成威胁时,政府或金融当局就会采取新的控制和干预措施,从而引发新一轮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监管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或工具的创新,使得现实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下降。

第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1,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主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内外金融创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运用相关的方法和手段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该体系由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目标、防范主体、防范对象和防范方法四个要素构成。

第一,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也是构建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最终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内外金融创新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可能导致收益减少、成本增加的损失。

第二,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行为的承担者,包括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即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和创新者。在风险防范的实践中,这两个层面的主体很难分开。

第三,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对象。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对象是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对象,即金融创新风险,它包括设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业务风险、投机风险、合伙人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金融创新中风险防范的方法。金融创新风险防范方法是指控制金融创新风险客体的技术措施,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关键。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主要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分配和转移、风险预警和预控管理。

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运用系统的方法对不同的金融创新风险进行系统的管理和防范,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损失。

(1)金融创新风险的规避。风险规避是指通过考虑影响预定目标实现的诸多风险因素,结合决策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停止、放弃某一决策方案或调整或改变某一决策方案的风险处理方式。规避风险的前提是金融创新主体能够准确了解自身条件和外部情况,以及客观风险的属性和大小。

金融创新正确的风险规避策略不是一味地规避风险,而是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规避风险。金融创新的风险规避应该是战略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的规避。当金融创新主体自身实力无力承担可能的损失,确实无法有效防控风险时;当金融创新的主体有多种项目和领域可供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有不同的风险;当金融创新主体没有必要涉足某一领域或承担风险时,可以采取风险规避策略。

(2)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散。风险分散是指同一投资者投资不同的项目,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大多数企业通常采用投资组合、项目组合和多元化经营来分散风险,而在金融创新中可以采用投资组合和多元化经营来分散风险。

首先,投资组合。金融创新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使得非系统性风险远大于普通金融业务,因此可能的投资收益也大于普通业务。创新者更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只是因为他们看重这种非凡的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创新型投资者必须慎重考虑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

其次,多元化。多元化的一个好处是减少了利润的波动,所以金融创新的主体要努力做到风险最小和收益最大的结合。创新主体应选择价格负相关的创新组合,有利于分散风险,高相关的创新组合不利于分散风险。但是,我们不能高估分散风险的作用。多元化不仅分散了用于金融创新的资源,也对创新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敏感的风险意识,就会增加创新的成本,导致金融创新的失败。

(3)金融创新风险的分配和转移。风险分配不同于风险分散。风险分配是指多个投资者参与同一个项目,使得风险更多。

在投资实体之间分配。显然,随着投资者数量的增加,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在降低。而且随着投资者数量的增加,整体风险在降低。

风险转移是指风险从一个承担者转移到另一个承担者,可分为金融转移和非金融转移。风险的财务转移是风险活动的承担者不变,但财务损失的主体发生了转移,如采取保险或担保来转移风险。风险的非财务转移是实体转移,即所有风险活动及其财务责任从一个承担实体转移到另一个承担实体,如委托、承包、招标或出售等来转移风险。但是,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不同于一般的项目风险转移,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大多是通过金融衍生品来实现的。

(4)金融创新风险的预警和预控管理。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预控管理是确保金融创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通过监测金融创新风险可能出现的趋势和征兆,可以及时为金融创新提供决策依据,防止金融创新风险转化为金融危机。金融创新风险预警预控的管理主要是预警预控指标的选取和预警预控系统的运行。

金融行业是高风险领域,技术强,利润丰厚,竞争激烈。没有不存在任何风险的金融运行体系。因此,如果能提前预测风险水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就可以避免金融危机。借鉴世界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可以采用宏观、中观、微观预警子系统相结合的纵向风险预警预控管理。其中,宏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监测宏观金融风险,即监测国际金融风险的走势和一国整个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中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监测我国各经济区域金融体系面临的金融风险;小微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小微金融机构在一定金融环境下面临的金融风险。这三个预警子系统应协调行动,自上而下实施监测。

2、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1)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第一,完善立法。为金融创新活动设置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制定统一的金融交易管理标准,以消除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使金融交易从合同的签订到最终执行的全过程受到相应法律的规范。同时,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机制,使各金融机构有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投资安全。

其次,参与金融创新的研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派专人参与金融创新的研发,充分了解金融创新的过程,准确把握其产品的风险,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全面论证,考察是否可以进行金融创新。

第三,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除了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外,还应根据其资本、信用状况、经营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当前市场波动情况,给出一系列风险监控指标,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最后,加强各国金融政策的协调。传统的监管机构基本上都是国家化的,各国政府一般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金融政策。由于政策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大规模投机资本频繁进出各国金融市场,以寻求套利,放大了金融风险。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加强国际合作,协调货币政策,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2)金融创新主体的风险防范。第一,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在创新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与日俱增,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金融环境变化和风险增加的现实,金融企业必须树立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理念,才能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要在员工中树立风险意识,让他们明白在有风险的商业环境中,盲目规避风险是不可能的。只有面对风险,才能制定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明确风险管理的原则。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时,首先应遵循审慎决策的原则,不能盲目地急于求成。金融机构也应遵循风险分散的原则,扩大业务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另外,金融机构在创新的过程中,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为了规避风险,要避开高风险的业务。

第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应统一制定有效可行的风险防范体系,结合自身特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做出正确的风险预测。此外,金融机构应当保证系统内信息的畅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修复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预控系统的漏洞。

第四,加强内部监督。加强金融创新主体的内部监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表外业务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规模、资本和能力确定表外业务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要将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分开管理,建立健全表外业务报告制度,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二是要加强表外业务的定期和不定期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表外业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为加强对海外分行的管理,总部应对海外分行进行集中统一的调控,规定其业务范围、各项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并加强总部对海外分行资金流的管理。第三,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划分金融机构内部的重要和高风险部门并明确其职责,使各部门既能保持协调与合作,又能在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分离职能和分担风险。

三。结论

金融创新的风险系统是一个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的复杂链条。它们既影响又作用于金融创新的整个过程。金融创新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通货膨胀、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此外,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传递也是金融创新风险的原因之一。因此,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有待进一步研究。

我国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应充分考虑当前国情,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基本立足点,以市场为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创新时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体系的特点和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有选择地开发金融产品或引进国外创新成果,避免一刀切。金融创新的目的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因此,在金融创新之前,我们应该运用各种方法分析其风险,为创新的成功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