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盖非法目的的合法形式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

1,行为人无行为能力的合同;

2、欺诈、胁迫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就成了规避法律的行为。下列元素是必需的:

1,非法目的逃费;

2.存在真实的非法交易;

3.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当事人采取规避行为,然后采取一系列规避措施,以实现某种非法利益,逃避法律规定的义务,采取一种看似合法的形式。这种行为必须是主观故意的。

相关案例:

有一年,股市处于牛市阶段,大量资金涌向股市。这时,A公司向银行贷款,要求B公司做担保人。

A公司借款的真正目的是炒股票,以便在股市中获利。A公司知道贷款会审查贷款用途,明白“禁止银行贷款非法转移到股市、基金等市场”。因此,甲公司在借款合同的借款用途一栏中写明“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银行了解到A公司的真实意图,但仍同意按照借款合同向A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

a公司亏损严重,无力偿还贷款后,银行起诉B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经乙公司律师调查取证,发现了上述事实。庭审中提出,甲公司与银行恶意串通,骗取乙公司担保,担保合同无效,乙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最终采纳了B公司律师的辩护意见..

扩展数据: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四十条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依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