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业基金?

(林业基金)

(廖诗怡)

社会主义林业再生产过程中,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投入和占有的财产和物资的货币形式。社会主义林业资本与资本主义林业资本有着本质的区别。林业资本反映的是资本家和林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剥削关系。但是,林业资金体现了工人在扩大社会主义林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互助合作,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林业企业和林业工人之间的一切经济联系中。因此,管好用好社会主义林业资金,是正确处理林业各方面经济关系,合理使用林业资金和周转经济,从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关键。

种类

目前,我国林业资金包括三类:①国家财政拨款。指政府拨给林业企事业单位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部分的货币形式,以及国家财政为支持山区农民开展造林绿化提供的造林补贴。(二)城乡劳动人民用于木材和林产品生产和自然环境保护,用于造林、绿化和护林,用于木材和各种林产品生产经营的资金。(三)国家银行设立林业贷款,支持造林、育林等长期生产,设立林业信贷基金,为林业生产经营中的季节性资金需要提供贷款。此外,建立国家林业基金制度,广泛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建立国家森林保险制度,用经济手段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保证林业长期经营计划的实现,保证森林资源顺利再生产等。,都属于林业资金的范畴。

构成和更替

国家林业资金的构成和周转与林业生产过程的组织密切相关。林业生产的全过程包括森林培育、采伐和利用三个不同的生产过程,但它们之间密切相关,相互制约。

培育森林

从育苗、整地造林、幼林抚育、成熟林抚育和管护,直到树木成熟,是一个培育森林的生产过程,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生产时间里,逐年投入的生产资金,要等到树木的技术成熟,通过伐区分配获得立木的价格,才能得到补偿,也就是资金周转要持续几十年。因此,培育森林的生产资金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解决。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和育林基金。国家对林业的财政拨款主要有两种,即造林投资拨款和林业事业费预算拨款。造林投资资金专项用于国有林场和国家级护林机构的造林、育林和护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使用范围为:①国有造林作业费,包括生产工人工资、机械造林的工具、油料和燃料消耗、机械修理以及采种、育苗、整地、种植、幼林抚育和补植等作业所需的其他费用。(2)次生林抚育改造作业费,包括森林抚育作业费、育苗、整地、种植等森林更新作业费和间伐木材的木材采运补贴。(三)房屋、工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购置费,包括建房、打井挖渠、修建林道和火眼塔、在林区架设电话线、修建堆场、购置机器设备、仪器和耕畜等固定资产的费用。林业支出预算拨款专项用于林业管理机构设置、消防装备、林区社会建设和林业科技发展。拨款办法根据国家财政拨款的有关规定,年初由林业主管部门编报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年终由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决算。林业费用的使用范围是:林业行政机关、国有林场等林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费用,林业宣传教育、职工培训和科技开发所需经费,补助农村群众造林的资金。育林基金是从木材销售中收取育林费形成的育林基金,也是林业投资拨款的来源之一,称为育林基金拨款。此项拨款由国家计划部门和同级主管部门下达,投资拨款计划由林业主管部门从收取的育林基金中拨付。育林基金不列入国家预算的收支项目,故称“预算外林业基金”,是由国家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共同设立和管理的林业专项基金。

砍伐和利用森林

其内容是:砍伐森林,生产原木;对林区森林资源进行综合加工利用,生产各种木材加工产品;林区多种多样,生产各种林产品。这三类都属于工业生产性质,产品生产过程周期短。经营资金的运动可以在一年内依次通过供、产、销完成资金的流通和周转;对于一些生产周期较短的木材加工产品,一个会计年度的运营资金可以翻好几倍。因此,在经营管理上,需要按照经济核算制度的原则组织生产、经营和资金管理,即国家银行向生产这三类产品的林业企业贷出一定数量的经营资金,要求按照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生产和销售产品;严格执行经济核算,用销售产品的收入补偿一切生产费用;赚取利润,以利润指标为主要指标考核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产品的经济效益。

74 .黑龙江省林口县青山林场落叶松用材林

张志玲

75浙江省文成县石羊林场柳杉用材林

丁可仁

76福建省洋口林场马尾松用材林

高长赋

77福建省东山县湿地松用材林

李富柱

78福建省东山县沿海防护林

李富柱

79山西省蟒河水源林

关魏军

北京昌平县81农田林网

鲁彦

河南省黄河故道刺槐林带

齐宝元

83内蒙古巴彦高勒防风固沙林

李鹏

84上海青浦县护岸林

丁可仁

85京杭大运河护岸林

王广林

北京市昌平县京密引水工程绿化

杨清明

此外,国家银行建立林业信贷基金,是通过有计划地发放信用贷款,支持林业生产建设的金融措施。林业信用贷款有两种:①对原木生产、木材生产、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和有经济核算体系的多种经营的贷款。这是一笔需要短期还款和付息的贷款,其利率与同性质工业企业相同。(2)国家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为造林、育林等长期生产事业提供经济支持。林业贷款计划和信贷活动由国家银行统一管理。林业贷款不同于林业财政拨款,贷款必须按期限偿还和支付利息。国家银行通过发放林业贷款和结算业务,有效地支持、规范、检查和监督林业企业、农村林业专业户、合作林场、家庭林场和林业联合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促使他们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组织劳动,搞好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果,从而促进国家林业生产建设计划的全面实现。对于林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国家银行可以通过林业信贷进行约束和限制,直至进行信贷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