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单位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正规小贷公司只允许在本地开展业务,要亲自办理。不得收取贷前费用或代扣利息,也绝不会利用个人(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收取费用。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

1,办理各种贷款;

2.票据贴现;

3.处理资产转移;

4.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不能经营的范围:

1.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对外投资;

2.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事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和募集资金。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

1.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企业文化。

2.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努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参照当地经济情况和小额贷款公司人均GDP水平设定最高贷款限额。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一次性授信、多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体系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在65,438+0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核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参考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_百度百科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