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条的正规模式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一、借据的形式模型

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姓名:_ _ _ _

性别:_ _ _ _

国籍:_ _ _ _

出生日期:_ _ _ _ _ _ _ _

家庭住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向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银行借人民币

在_ _ _ _ _一次付清。

根据这个

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担保人:_ _ _ _ _ _ _ _

贷款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借据笔记

1,贷款手续应该齐全。

再好的借贷关系,借钱的时候也要打借条。没有借据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理借款案件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没有书面借条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如果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借钱的时候,借款人要主动写书面借条,出借人也要提醒对方写借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当场立下借据的,应由第三人作证,事后补足借据。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者一起销毁借条。贷款人主张贷款丢失或损坏的,还款人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管收据。

2.注意债务人的身份。

借条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要查验债务人的身份证件,让债务人当面写借条。如果债务人给债权人一张事先写好的借条,不排除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是别人签的可能。当债权人要求还钱时,他们以不是自己的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果借条是打印的,最好要求借款人在借款人签名栏签名、盖章、按指纹。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债权人一定要搞清楚,债务人是借款人本人还是他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从法律上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支付在内的民事行为。如果债权人不明确债务人的身份,就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的混淆。直接后果就是债权人在以后的诉讼中要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给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当你借钱给你的朋友时,你最好能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为将来可能的诉讼做准备。因此,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白条被盗、丢失、污染,存放地点要安全可靠,不易受潮,不与化学物品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以后可以先给借书人发放复印件,保证原件的安全。

3.语言问题

打欠条不要用多音节、多义词。我国文化博大精深,很多汉字都有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这些汉字一旦用在借条上,可能会引起纠纷。比如“还一万元”可以理解为“还一万元”或者“还欠一万元”。

4.利息问题

利率应该符合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否则,超额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可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其中公民之间生产经营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生活借贷的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贷款利率最多是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上级法院不予支持。对利息没有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的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贷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如果债务没有约定,就没有利息,但是如果过了还款日还不还,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有两个争议时间:还款时间和白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偿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往往忽视这一约定,或者未能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达是一定时间后还款,比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字面上是一个时间段,不是一个时间点。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后还款可以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虽然法律上有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写法毕竟增加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确定性也容易导致实务中诉讼时效的争议。所以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的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写借条的时间。这个时间的约定也要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无意地写这个日期,或者只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果债务人只声明6月25日。虽然这个时间在写借条的时候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很清楚,但是难免会产生借条形成时间的争议。但是,欠条形成时间的模糊性可能会给诉讼时效的计算带来困难。债权人可能要面对借据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虽然可以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文件的形成时间,但并不绝对可靠,会增加当事人的费用。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