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缆用钢丝的应用范围和标准
本标准等同于ASTM A 421—91《预应力混凝土用光面钢丝》和法国工业标准NFA 35—035—93《预应力热镀锌圆钢丝和钢绞线》,并可涵盖CJ 3058—1996《塑料护套半平行钢丝电缆》。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市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申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起草,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浦江电缆有限公司编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茂、翁思荣、丁新康、罗国强、毛庆川。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电缆用光面钢丝和镀锌钢丝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斜拉桥、悬索桥等缆索结构工程中的缆索光面和热镀锌圆钢丝(以下简称钢丝),其他土木工程用钢丝可参照使用。
2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中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以下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8—1984金属丝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 2103—1988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2-1991镀锌钢丝镀锌层硫酸铜试验方法
GB/T 2973-1991镀锌钢丝锌层重量试验方法
Gb/t 2976-1988金属线卷绕试验方法。
金属的杨氏模量、弦长模量、切线模量和泊松比的试验方法(静态法)
3钢丝分类
本标准中,钢丝按表面状态分为光面钢丝(B)和镀锌钢丝(G),按松弛性能分为普通松弛(ⅰ级)和低松弛(ⅱ级)。每个表面状态和松弛性能包含两个尺寸和两个强度等级供选择。
标签的示例如下:
公称直径为7.0mm、公称抗拉强度为1.570 MPa、松弛等级为I级的镀锌钢丝标注为:
电线7.0—15701—G-CJ 3077—1998
公称直径为5.0mm、公称抗拉强度为1.670 MPa、II级松弛的光面钢丝标注为:
钢丝5.0-1670ⅱ-B-CJ 3077-1998
4钢丝制造的基本要求
4.1钢丝用盘条的钢牌号由生产厂家选定,但其硫、磷含量不得超过0.025%,铜含量不得超过0.20%。
4.2用于制造钢丝的盘条应进行索氏处理。
4.3钢丝的镀锌工艺必须是热浸镀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