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德和幸福

“和合”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伦理信仰,但现实社会中“和合”的现象却随处可见。“好人没有好报,恶人没有好报”,“英雄流血流眼泪”等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需要认真分析和对待。只有实现“祸福和谐”,人人各得其所,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幸福和谐,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德”和“福”的内涵

“德”单纯指人的品质和情操,指的是一种主观的道德精神和道德品质。说到“德”,就不能不谈“道”。“道”就是人走路的方式,哲学意义上的“法”,伦理意义上的“规则”和“规范”。道德是“道”与“德”的辩证统一。但这里谈“德与福”,更多的是“德”。“德”与“德”是相通的,两个字是可以相互训练的。“贤德者得之。”在《说文解字》中,许慎把“德”解释为“你在外面从别人那里得到的,你在里面从自己那里得到的”。所谓“外得于人”,就是在内心建立诚信原则,端正心性修养的基础上,身体力行,让内心的诚信原则指导和约束我们的行为。所谓“由内而外”,不仅仅是反省自己,更是修正自己的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有一个好的品格。春秋以后,“德”倾向于向内化方向发展,更加注重人的内心和道德。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人生的大幸福,是长期的或巨大的幸福,是对人生有重大意义的需要、欲望和目标得以实现的心理体验。快乐的内心体验是快乐的主观形式;生存和发展的完善是幸福的客观本质;两者之间的主要欲望、需求和生活目的的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标准。幸福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它不仅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体验,而且有其客观的内容,即主要需要的满足和生存发展的完善。幸福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它不仅根据学科的不同而不同,而且有其普遍的知识性和对学科一般需要的满足性。把“德”和“福”这两个不同的范畴结合起来,有四种不同的方式:有德无福,有德无福,无德无福。第一种和第二种显然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我们就不讨论了。但是,“德”与“乐”的不一致,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

第二,“美德”与“幸福”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首先,幸福的概念分析表明,幸福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快乐的内心体验是快乐的主观形式;实现人生的重要需要、欲望和目的,从而达到生存和发展的某种完善,是幸福的客观内容。幸福是主观的,完全取决于主观感受:一个人只要觉得幸福,他就是幸福的;只要是不幸,就是不幸。比如一个农民,只要老婆孩子在炕上热着,就会觉得很幸福。百万富翁如果觉得自己的亿万富翁目标没有实现,他是不开心的。幸福的主观性表现为人们对“德性”与“幸福”不一致的现象和程度会有不同的理解。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即幸福,幸福即德性,“德性”与“幸福”是一致的。既然不同的人对“美德”和“幸福”有不同的理解,那么我们讨论“美德”和“幸福”还有客观依据吗?是的。那就是幸福及其客观性。要努力创造幸福的客观条件,做到“好人有好报”。其次,幸福不仅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也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幸福的相对性是指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幸福。比如,一个饥饿的人认为一碗饭就是幸福,但一旦愿望得到满足,他就会觉得那不是幸福。所以幸福是相对的。但爱情和精神上的幸福是每个人都需要的,是绝对的幸福,是普遍的幸福。相对幸福,即特殊幸福,是相对的,因为它满足了主体的特殊需要。绝对幸福是指人的普遍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这种快乐对于任何一个主体都是一样的,对于不同的主体永远不会有不同。可见,绝对的幸福是前提,也是基础。不断发展经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满足了人民的绝对幸福。但我们也要不断争取自由,更加幸福。因为幸福是主观的、相对的,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不同,衡量的标准也不同,所以“德”与“福”的偏离程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当然,“德”与“福”的不一致还是普遍存在的,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环境来分析。

(B)社会和环境原因

首先,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引起了人们道德观念的变化。人们越来越追求“幸福”,忽视“美德”。在市场经济中,人们注重个性、功效和利益,努力追求和肯定自己的物质利益,在道德领域用不同尺度看待利益,导致了复杂的社会道德状况。在传统社会或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获取和支配生活资料的方式以及就业、休闲、娱乐和消费的方式普遍单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打破了原有的生活模式,人们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生活内容越来越丰富,生活方式更加多样,人们的精神生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样,非道德原因很容易战胜道德原因,导致人们的价值选择功利化。第二,社会主义改革不完善,法律滞后,制度缺失,所以德福和德福的统一没有强有力的支持。“行善者吃亏,作恶者得利”的现象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一幕幕上演:老实人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而不择手段开拓市场的人却扶摇直上。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人民的文明水平还很低。这个时候,就迫切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不仅是道德的支撑和保障,也是社会正义的弘扬。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是道德的底线。严格的法律可以有效打击犯罪,支持正义。再次,西方伦理文化的影响,人们多元化的价值观,对道德的不同理解,也是造成“德性”与“幸福”不一致的原因之一。随着对外开放和国门的打开,西方国家的价值观、道德目标和生活方式随着他们的资本和技术被带了进来,并对中国的一些人产生了影响。一些人盲目推崇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实用主义等西方道德思想的糟粕,道德取向多元化。甚至有人认为“快乐”就是“美德”。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导致人们道德价值观的混乱。在道德多元化的格局中,既有破坏性因素,也有建设性因素;既有潜在的危机,也有希望。在不同条件的制约和作用下,这种情况可以向不同的方向发展,从而导致不同的结果,这就需要正确的引导。

第三,促进德瑞和谐的措施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哲学家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德国近代著名哲学家康德曾提出德与德和谐的三个条件:灵魂不朽、上帝存在、意志自由。中国的佛教崇尚因果报应、善恶轮回、宗教信仰。其实两个人都是把希望寄托在来世,寄托在世界的另一边。把今世的幸福放在来世,无异于自欺欺人。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命运需要自己去改变。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应该客观分析与运势、财运相悖的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探讨如何实现今生今世的幸福,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遥远的未来。

第一,在制度上对“德性与幸福的一致性”给予大力支持。制度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保障,也是整个社会风气的导向标准。邓小平曾说过“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随意胡作非为,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如果人们坚信恶有恶报,那么就没有人敢轻易作恶;如果做好事总是没有好结果,那还有谁会愿意做好事?我们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道德与幸福的背离,与制度的引导不力有很大关系。一个英雄之所以“流血流泪”“荣耀一时,痛苦一生”,在于见义勇为的决心、奖励机制的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要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现道德与福利的统一,必须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制度作为后盾。“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在一个公正的制度下,个人的幸福是根据自身的美德来分配的:美德越高尚,得到的幸福越多;品德越差,分享的快乐就越少。不是体制没有给他幸福,而是他选择远离幸福。有了刚性的制度作为保障,美德和幸福通过制度赏罚善恶有了统一的现实基础。以“见义勇为”为例,政府要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机制,为见义勇为者今后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比如为见义勇为立法,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基本权益,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回报;加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见义勇为经费专款专用,为见义勇为事业提供强大的经济后盾;制定见义勇为后续服务制度,完善长效保障体系,让英雄永远放心。

第二,舆论监督是保证“道德与福利和谐”的有力手段之一。很明显,制度是记录下来的外在条款,但民意是刻在每个公民心里的无形条款。与制度相比,舆论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但舆论无孔不入。舆论作为一种外在的社会评价力量,可以对社会风气和个体道德产生无所不在的影响:它在营造“扬善抑恶”的道德氛围,实现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手段之一,通过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鞭挞和对道德行为的褒扬褒扬,否定无德之人必然有德,同时为有德之人树立榜样,激发公众追求正义的道德热情,从而形成除恶务尽、强身健体的社会氛围,形成“道德与幸福和谐”的社会氛围。

再次,通过各种形式对民众进行道德教育,培养道德人,也是形成“德福和谐”的重要条件。比如,公民的正义感是应对不公的力量源泉。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敢于用法律和道德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官员之所以能“腐化”前者,成功后者,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在一方横行十几年,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公民正义感的缺失。无论腐败是否直接关系到自身,都是对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因为社会财富的大蛋糕是既定的,腐败分子占有了一部分,而没有付出任何劳动,所以每个公民应该分享的蛋糕是小的。另外,他们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恶劣影响,会让所有人都深受其害。因此,每个人都有责任谴责不公正。而大多数公民都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和“别人不关心我为什么要关心”的心态,任由邪恶滋生蔓延,实际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一个地方,如果公众有强烈的正义感和维权意识,犯罪分子就不敢放肆。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大家共同营造的。每个人都努力做一个有“德”的人,这自然就为“德与福的和谐”创造了良好的保障。

在社会变革时期,旧的道德观念似乎已经过时,而新的道德观念和伦理秩序尚未建立,整个社会陷入了道德真空。重建人们的道德信仰或道德信念,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不懈努力。“生活与幸福的和谐”不仅是人们的美好愿望,也是人们的正当追求。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实现“道德与福利和谐”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