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成立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设立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不足50人;

(二)有全体股东按照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成立有限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1,注册公司查询名称;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2.租写字楼;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3.准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最后由全体股东签字;

4.去银行开公司验资账户:全体股东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出具的名称验资通知书、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身份证、验资资金、空白查询函表格,银行开公司账户;

5.办理验资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的问询函,以及公司章程、名称核验通知书、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材料齐全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申请营业执照: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如有特殊经营许可事项,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盖章。特殊行业和证照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和相应部门的规定,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7.刻制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8.申请企业代码证,持工商执照到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代码证;

9.办理税务登记,向税务局申请并填写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