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公司普通办公室,办公面积2000平米左右。写字楼里,装修的话需要防火吗?

是的,按照规定,需要先申报装修图纸和消防图纸备案,施工完成后再申请验收,申请开房检查后才能开业,否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改变用途)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于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房屋、救灾及其他临时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第十条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其他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后未依法通过抽查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竣工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和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应当停止建设。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附录14以上(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件;

(三)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4)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依法需要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四)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验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和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书;

(七)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消防设计审核通过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估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综合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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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验收不合格,未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竣工后未按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