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捐赠公证如何办理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
2.股权捐赠合同
3.工商部门备案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股权出资人合法持有股权的证明材料;
4.股权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5.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此外,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捐赠的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需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捐赠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方可进行捐赠。否则,捐赠可能无效;
2.如果捐赠的股权归* * *,必须有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
3.捐赠人必须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的,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应当由其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归档。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意思是否明确,签名和印章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根据有关认定规则需要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者有疑问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相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