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业务有什么特点?

1.主要为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往往被排除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因为他们无法提供正规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无法达到正规的贷款审批标准。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为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特征。

2.贷款速度快,贷款手续简单,审批时间短。

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遵循“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一般流程,导致放款慢、手续复杂、时间长。

虽然全国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都是参照上述模式,但是相对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手续更加方便快捷,简单高效。一笔贷款的调查、批准和发放最快只需半天,一般最多只需两天。可以说,“短、平、快”是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的主要特点。

3.具有相对灵活的预期年化利率定价机制和较高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普遍高于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低于民间借贷的平均水平。预期年化利率分布没有明显的等级特征,但农业贷款和水产养殖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明显低于工商贷款、交通运输和服务业,商业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低于工业贷款。

据此,《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的2倍,具体浮动幅度根据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其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预期年化利率的上限应为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