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1998年8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古玉批字[1998]28号文批准,由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永城市化工公司、永城市铝厂、永城市造纸公司、永城市荒沟酒业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河南神火煤电有限公司。(1)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包括新庄煤矿、葛店煤矿、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及供应部、机电部、运销部、租赁站、农垦部、管理部的经营性资产。经河南审计事务所评估并经财政部财果字[1998]第473号文件确认,投入净资产评估值为180515800元。(2)永城市化工公司投入现金。经郑州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30万元。(3)永城市铝厂投入现金。经郑州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40万元。(4)永城市造纸公司投入现金。经郑州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20万元。(5)永城市荒沟酒业集团公司投入现金。经郑州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30万元。上述五名发起人各以65,438+0: 0.8732的比例折股,总股本为65,438+0,586,800股。5名发起人已于8月1998日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并制定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一次股东会通过。1998 8月31日,河南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注册号:1700172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