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是传销吗?
1.碳汇是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如减少毁林、荒漠化治理和保护湿地等,并将其与政策、管理和碳交易相结合。
一般而言,碳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或碳排放空间的交易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减排成本,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目前国内碳交易的产品(标的物)主要是排放配额,即政府在特定时期内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其次,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是指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国家登记系统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简称CCER。且在来自项目的国家核证减排量交易中,林业碳汇项目的减排量只是一种产品类型,大部分产品是来自能源工业、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业、化学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矿产品、金属生产等其余15专业领域的减排项目。因此,碳交易只属于碳交易的范畴,但碳交易不等于碳交易。
二是碳交易、碳汇交易等概念传入中国后,有人以为利用碳汇概念就能赚钱,于是迅速成立了“林业碳汇公司”、“碳汇森林公司”,但他们所做的一切要么与碳汇无关,要么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还有一些人宣传“碳汇林种”、“碳汇林苗”等错误概念,误导公众,借机牟利,甚至有人利用碳汇非法集资、赌博、传销。
三。根据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派遣其他人员加入,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基础,向被发展人员计算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的。,从而取得参与者资格,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谋取非法利益;(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形成线上关系,并根据线下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支付线上报酬,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