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勒布朗的性格评价

为什么大家还是那么迷恋罗平?新版《亚森罗平全集》的出版人江泽龙·梅勒说:“罗平故事的语言优美、简洁、明快,情节无可挑剔。”至于为什么年轻读者也喜欢罗平,出版罗平故事的pocket edition的老板多米尼克·格斯特(Dominic Gust)说:“年轻读者是通过罗平的故事开始阅读流行小说的。”导演让-保罗·萨洛米对罗平故事的现代性很感兴趣:“这是今天的故事。一个年轻人在尊重他人的同时挑战整个社会。他用制度的腐朽来对抗腐朽的制度。”

自古以来,史诗、悲剧、喜剧、诗歌都被视为重要的体裁,而小说则是朴实无华的野草,直到18世纪仍被文学理论家冷眼看待。没想到,小说后来居上,不仅因为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神话传说,还因为它不受任何文学规律的制约,使它能够随着资产阶级的繁荣而自由发展和繁荣,最终在19世纪的文坛上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有趣的是,小说体裁内部似乎有一个等级体系: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以雨果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小说,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小说,以及五六十年代的新小说等等。,而侦探小说则被视为小说中的“下巴丽人”。然而,历史又一次嘲弄了人们对体裁进行分类的欲望:在19世纪的著名小说已经成为经典,现代新小说已经衰落的时候,只有侦探小说永远拥有最广泛的受众。作为通俗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始终充满活力,具有近乎永恒的魅力。

说到侦探小说,人们自然会想到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事实上,在西方世界,英语侦探文学确实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历史悠久,国际影响更广。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的《莫格街谋杀案》。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也早在19世纪末就让夏洛克·福尔摩斯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侦探。英、美、德等国侦探文学作品数量众多,令法国侦探文学相形见绌。根本原因是很少被翻译成外文,所以在国外影响不大。事实上,法国侦探文学不仅同样丰富,而且各具特色。1846年6月11日,爱伦坡在莫格街的谋杀案被一位匿名人士改写,以“法庭大事记中独特的谋杀”为题发表在法国日报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个故事在其他报纸上发表了三个不同的版本。所以爱伦·坡的这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法国第一部侦探小说,但它的意义在于表明法国读者的兴趣发生了变化。18世纪后期法国大革命后,受到冲击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追求精神刺激,于是大量的恐怖小说应运而生。这些小说情节离奇,想象力丰富,一时风靡一时。但人们不可能长期痴迷于血腥、暴力或谋杀,而更愿意在理性范围内看待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这就是侦探小说兴起的根本原因:读者关心的不再是犯罪而是破案,他们感兴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侦探。法国侦探文学之父埃米尔·加波利奥(1835-1873)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爱伦坡的侦探小说被法国大作家查尔斯·波德莱尔(1821-1867)翻译成法文,但在此之前,它们对加拿大和波利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波利欧早年默默无闻,1866年因在报纸上连载侦探小说《太阳》而成名。此后,他出版了一系列侦探小说,如《巴黎的奴隶》(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狱的生活》(1870)和。它们比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的时间要早得多,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与英国侦探文学的不同:坡和柯南·道尔在破案过程中集中体现了冷静的推理逻辑,而波利欧则是19世纪所有文学形式的缩影,使他的小说成为一幅社会生活的画卷。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报纸的连载形式,这种形式于19世纪40年代在法国出现。当时报业发展迅速,以连载故事的趣味竞相争取读者,如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1802-1870)、《老姐山伯爵》(1844-1845)。一部小说要想连载,吸引读者,就不能简单地局限于案件本身,而必须刻画读者感兴趣的社会生活,在艺术手法上不断设置悬念和伏笔,所以评论家马里尤斯·托班指出:埃德加·爱伦·坡和加布里埃尔都是侦探小说之父,但“前者架起了侦探小说体系的框架,后者赋予了它血肉、气息和生命”。

波利欧有一些继任者,但法国侦探小说作为一种体裁,直到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才建立起来。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在侦探小说的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文学中的典型人物一样,勒布朗塑造的阿尔森·罗平是法国侦探文学中的不朽形象。勒布朗于1864年11月11日出生在法国诺曼底首府鲁昂。他的父亲是一名船主,从事煤炭生意。勒布朗于1875年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乃依中学,先后获得30多个奖项。更巧的是,福楼拜的弟弟就是给他们家治病的医生。尤其是为了给福楼拜的雕像揭幕,著名作家如左拉、龚古尔、莫泊桑等都造访了这座小镇,引起了轰动。热爱文学的勒布朗悄悄跟着他们上了回巴黎的火车,试图给他们读他们的手稿,但只是因为他们都需要休息失败了。勒布朗的父亲通情达理,送他去巴黎学法律,让他有机会出入文人聚会的黑猫咖啡馆,开始为报纸写稿。事实上,在他成为侦探小说家之前,他已经出版了一些小说,如《夫妇》(1890)、《一个女人》(1895)和《死神的杰作》(1897)等。他在巴黎获得了成功和声誉,并得到了莫泊桑的肯定和支持。只是由于他在侦探小说方面的巨大成就,他的早期作品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1905年2月,著名出版商皮埃尔·拉菲特(Pierre lafitte)创办杂志《我知道一切》(I Know Everything),请勒布朗写一部冒险小说。勒布朗写了《逮捕阿尔森·鲁邦》,讲的是一艘从勒阿弗尔驶往纽约的大型客船在海上遭遇风暴。当时船上正在接收电报,说小偷亚森罗平化名r在船上,此时通讯突然中断,船上一片混乱。所有名字以R开头的乘客都有嫌疑。直到最后,亚森罗平才被认出来,送进了监狱。其实讲故事的人是他,所以读者没想到他是亚森罗平。这个故事受到了读者的欢迎,拉菲特要求勒布朗继续写作,但勒布朗拒绝了,因为当时侦探小说在法国不受重视。拉菲特毫不气馁,一再提出要求。勒布朗坚持半年不做。最后他说他已经把亚森罗平送进监狱了,不能再写了。拉菲特回答:“没关系,让他逃吧!”1905年12月,勒布朗写了第二个故事:阿瑟·鲁邦在监狱里;后来又写了第三个故事:《亚森罗平越狱》;从那以后,我一直在不断地写,所以我们可以说勒布朗是阿尔塞纳·罗平的父亲,拉菲特是阿尔塞纳·罗平的教父。对了,皮埃尔·拉菲特(Pierre lafitte)是一位有远见的出版商,他创立了费米娜奖(Femina Prize),与贡古尔文学奖(Gongur Prize)齐名。

从1905年到1939年,勒布朗写了22卷,包括16部小说,37部短篇小说和4部戏剧。一个作家能有如此丰硕的成果,难能可贵。但人们可能不知道,在这漫长的几十年里,勒布朗忍受和克服了多少痛苦。他在1900年患了肠炎,但经过治疗后,他的病情每况愈下,越来越虚弱。他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经常在日落时流泪,所以对自己身体不好深感沮丧,容易疲劳。他一天只能工作一个多小时,客人来拜访他的时候,他会满头大汗,双手冰凉。所有关于亚森罗平侦探工作的小说都是他晚上失眠的时候构思出来的。最后的小说之一是亚森·罗平的巨富,写于1939年。当时,勒布朗由于脑充血而筋疲力尽,他在女儿玛丽·路易丝的帮助下才得以完成手稿。两年后,他死于肺充血。

勒布朗开始写侦探小说的时候,他还没有读过柯南道尔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历险记》,所以他只受到了坡和波利奥的影响,巴尔扎克的福托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在第一批侦探小说征集出版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想到了用《侠盗罗平》,想让这个人物超越当时已经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勒布朗不仅在小说中把亚森·罗平写成侦探之王,还让他有机会与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较高下,获得些微优势,有时甚至会造成两人之间的冲突。当然,战斗的结局总是友好和解。另外,从小说的艺术手法来看,勒布朗确实有不同于柯南道尔的特点。首先,他作品中的人物性格更加丰富。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专门破案的侦探,完全正面,而亚森罗平则具有“侠义”和“盗窃”的双重性。偷就要偷,想让他的偷窃得到人们的原谅,就要突出他“侠义”的一面:他的偷窃不是出于贪婪,他从不偷好人的东西,甚至还相当慷慨地帮助别人。不仅如此,他还保护孤儿寡妇,满怀爱国之心,专门为社会消灭最十恶不赦的坏人,比如13年8月可爱嗜血的多洛雷斯·凯塞尔巴赫,还有克里斯托·科克里可怕的国会议员多布拉克。除此之外,他还爱开玩笑,充满感情,看起来亲切迷人。应该说他比专门认真破案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更有魅力。

其次,夏洛克·福尔摩斯破案主要靠解谜来吸引读者,而亚森·罗平则相反,他涉足的是真实事件,比如一战、殖民冲突、各种政治经济丑闻等等。有时他甚至不自觉地卷入了一个历史事件,但他最终以非凡的技巧摆脱了它。阿尔塞纳·罗平作为西班牙大贵族、俄罗斯王子和安全局局长的出现,不仅让读者感到惊讶,也让故事更加有趣,拓宽了小说的社会背景。亚森罗平直接介入政治事件,成为法国、德国等国首脑的调停人,几乎掌握了法国的命运。即使这个人物更加传奇,也让各种重大事件的过程更加可信,从而吸引读者的关注和兴趣。最后把近现代和过去的历史和传说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柯南道尔往往只关注剧情的紧张和冒险,只孤立地描述案情,而勒布朗不仅关注真实事件,还往往涉及历史和古代传说。他没有像大仲马那样靠自己的想象改写历史,而是试图用现代的手段解决古老的问题。比如三十棺岛,讲的是一块被30个礁石围起来的岩石,叫做“波西米亚国王石”。据说病人被放在石头上就能治愈,但没人知道为什么。亚森罗平用这块石头找到了一艘沉船,最终查出这块石头有放射性,从而解决了这个历史问题。因为这种别出心裁的写法,亚森罗平的调查不是为了破案而破案,而是将案件与历史和现实有机结合。

在勒布朗之后,新的侦探小说家不断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是乔治·西蒙农(1903-1989),他因塑造侦探梅格雷而闻名。西蒙农是一位多产的法国作家,但他虽然长期居住在法国,但出生在比利时列日,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最后定居瑞士洛桑,所以应该算是比利时作家。除了他,其他法国侦探小说家和勒布朗比起来大多默默无闻,没法比。侦探小说被人们鄙视的原因之一是名著多,作家多,著名作家少;但也正因为如此,勒布朗的成就才更加值得称道,他不愧为法国乃至世界侦探小说史上的一座丰碑。现在(指写这篇文章时的90年代末),中国法国文学界的一批南方同仁能在齐新共同完成《亚森罗平全集》的翻译,是一件很有意义和值得庆贺的事情,所以很高兴写点感想,算是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