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则。
1,最小知情范围原则:商业秘密的知情范围要尽可能小,只有真正需要知道的人才能接触商业秘密。这有助于降低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2.严格控制原则:应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如物理和逻辑访问控制、加密、审计等。,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3.合理分类原则:商业秘密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合理分类,不同类型的商业秘密应有不同的保密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商业秘密。
4.动态调整原则: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保密措施和管理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业务需求。
5.依法保密原则:商业秘密的保密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保密的合法合规。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
综上,当事人使用或者转让与他人自主研发或者以其他正当手段获得的技术秘密相同或者近似的技术秘密的,不属于侵犯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通过合法访问或者对合法获得的产品进行拆解、测绘、分析等逆向工程手段掌握相关技术的,属于其他合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因此,商业秘密需要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