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股东来说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高枕无忧,由于经营不善或法律地位问题,股东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1.投资损失风险

股东有向公司出资的义务,但其出资不得收回。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选择的项目有误,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公司失败,股东的投资也就白费了。股东投资越多,亏损风险越大。

2.得不到好处的风险

股东为公司做出贡献后,经营得好就会获得收益,从而获得回报。公司经营不好,就没有收益,也没有亏损,股东得不到任何收益,这也是一种风险。

3.法律风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为连带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