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闪电重组的动机和效果
中兴通讯闪电重组的动因:
1.权益变动的内在动因主要是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中兴通讯原来的股权结构是香港华晨持股60%,河北天业持股40%。经过这次“闪电重组”,河北中兴从原来的第二大股东变成了第一大股东,增强了中兴固有的“话语权”。
2.案例数据反映的另一个动机,可能是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或者产业升级的问题。企业快速发展,下一个面临的问题必然是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调整将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决策命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导致的权益变动显然成为了本次权益变动的动因之一。
效果:
1.这种股权结构变化的第一个效应主要体现在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上。香港华晨原有的60%股权通过此次重组一分为二,宁波胡阿祥和香港联领分别持股26.3%和33.7%,而河北天业以40%的股权成为重组后中兴通讯的第一大股东,基本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达到了“理顺产权结构”的目的。
2.华晨香港并没有因为此次退出而失去对中兴通讯的影响力,这主要反映出华晨的核心管理层继续留任,使得公司的业务并没有因为其股权的变动而出现大的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华晨在投资公司业务方面做出的贡献,但此事也说明了华晨与联合领导公司之间的一些联系。
3.吸收了新的投资,加强了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延伸,为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