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金融网贷可信吗?
近日,杨光记者。com接待了多位爆料的租客。租客通过房屋中介租房,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贷。原本要交的房租变成了消费贷款。经过调查,杨光记者。com发现,华融消费金融作为分期平台——分付君的“资金提供方”,将租客的“借款”录入央行征信。此外,该笔贷款并未直接支付给个人租户,而是“委托支付”给未在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中介机构。
“被贷款”的租客知道吗?分期平台与房产中介的冲突
今年4月,租客孙先生通过梦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公寓”)租了一间卧室。在选择交租方式时,梦熊给出了“一拖三”和“一拖一”两种方案。如果选择后者,租金会在“分富君”APP上支付。孙先生说,当时他被告知分包商只是一个租金支付软件,并没有说明涉及贷款,所以他选择通过分包商支付租金(实际上是还贷)。和孙先生有同样遭遇的租客都向记者反映,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贷款的。
对此,杨光的记者。com采访了分付军,其业务负责人苏峰回复:没有不知道。记者多次向苏峰求证是否告知租客“贷款”和“录入征信”的事实,苏峰表示两人都已告知。
然而,当记者从杨光。com采访了房屋中介,他得到了不同的答案。当被问及是否告知租客借款事实时,房屋中介负责人杨表示,“贷款后期有事。”当被问及是否告知租客贷款将被录入央行征信时,杨姓负责人表示:“如果分付方当时说是央行征信,我们是不会和他们合作的。”该负责人补充说,在得知租客被提供了信用信息后,他们停止了与分付军的合作。
此外,苏峰称已通过语音和文字对租客的贷款分期进行了核实,并签订了电子协议。对此,租客也做出了相反的说法。对于语音求证,租客孙先生表示,语音并没有提到贷款,只是问了“一对一”之类的问题;对于文字核实,孙先生表示,只签了纸质版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没有提到“借款”;至于电子协议,孙先生说,当时他只是使用了分富君的“扫码购房”功能,实名扫描了大雄公寓提供的房源二维码,然后就批了贷款。其他几位租户告诉杨光记者。com表示,在分付军的APP上并没有找到所谓的电子协议。
据此前媒体报道,分包商分两种:普通客户和商业客户。房产中介下载业务客户端,填写租客基本信息,标注每期贷款金额和还款金额,然后生成二维码。租客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码,补充个人信息,相当于签了一份借款合同。
早在今年6月5438+10月,小熊公寓多名租客向北京通州工商分局投诉,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也没有接到消费贷或网贷公司的电话进行核实。其中租客范先生就是通过分付“贷款”的。贷款被录入征信后,他的购车受到了影响。北京市通州工商分局就此事调查取证后,作出对大雄公寓罚款3万元的决定。
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成为资金的“托管人”,容易形成资金池,隐患极大。
租户表示,他们不知道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收到所谓的贷款。据苏峰介绍,这笔贷款其实是华融消费金融给小熊公寓的,目的是防止租客挪用贷款。小熊公寓杨姓负责人说,他们拿到的是一次性贷款11个月(合同1年减去租客支付的1个月租金),然后用贷款给房东支付租金。对于这种模式,苏峰称之为“委托支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所谓的“委托付款”,必须在承租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如果租客连贷款都不清楚,“委托付款”就无从谈起。时永宝还表示,涉及三方的合同关系,未经其中一方(承租人)同意,相应的权利义务不能转让。
杨光记者查询了北京住建部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后。com发现,梦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甚至没有在住建部门注册,并于今年4月14日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对此,杨负责人告诉记者,小熊公寓只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并非房屋中介。但在租客提供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甲方)写的是“梦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作为一家经营资质不全的“房屋中介”,不仅开展了房屋租赁业务,甚至在租赁关系的基础上做了补充,成为贷款的“委托付款”方。有风险吗?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镇指出,房屋中介“套现”背后存在形成资金池的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房屋中介虽然没有直接吸收公众存款,但是从分富君或者华融消费金融获得资金,形成资金池,这是严重违规的。”黄镇说。
这个“资金池”有多大?苏峰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他已经和大雄公寓合作了一万多个客户,贷款规模十几亿。“还有几百万呢。”苏峰说,其办理的客户没有逾期,但征信会显示是消费贷款。“如果熊跑了,不还钱,租客的央行信贷可能会逾期。”苏峰说。
网贷征信持牌机构华融是否尽到告知和审查义务?
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不容易,但客户的“消费贷”最终是在没有任何金融资质的情况下进入其中的。几位租户向杨光记者提供了自己在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消费贷款由华融消费金融提供。杨主任还告诉记者,安信、华融等。都是分付的资金提供方,而华融消费金融是唯一一家将租客的贷款录入征信的。
公开资料显示,华融消费金融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在安徽合肥,控股股东为“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5%)。其合作方分付军没有金融资质。据苏峰介绍,分富君只是做业务对接,华融消费金融不是单纯的资金提供者。杨姓负责人表示,大雄公寓并未与华融消费金融协商。“我们和粉富君签的合同,就是粉富君打给我们的钱。”
对此,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时永宝指出,华融消费金融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有提前告知和审查的义务,需要签署完善的文件,提高信用信息的留存。“租客只在APP上确认。这份确认书能否到达金融机构签署的信息备案也值得怀疑。”时永宝表示,按照正常程序,金融机构需要核实借款人的主体信息、偿债能力、资金用途等信息。
“华融消费金融作为持牌机构,应该直接受理客户申请并严格把关,而不是将审核、风控等核心业务外包。没有任何财务资质的分包商只能做类似的流量导入工作。"董希淼指出,未经租户同意为其虚假办理信贷业务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租户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65438+2月中旬,银监会非银部向各银监局消费金融公司对口监管部门转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监管部门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点对点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向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在具体流程上,监管部门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将信贷审核、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现金贷清理整顿后,具有场景优势的消费金融被广泛看好。日益壮大的消费金融也存在诸多乱象,有必要对行业进行规范。
后续进展:
房客退租。首先,租客与房屋中介公司协商,房屋中介公司会将剩余的贷款返还给分付款人。然后分付方和华融消费金融协商“结清”央行征信报告中的未付款记录。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com说,消除信用信息一般需要45天,现在正在提前协商。等了半个月,孙先生的分包商完成了对领带的了解。在此期间,孙先生退租后仍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但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未付记录并未“消除”。
一周前,一名来自杨光的记者。com联系华融消费金融,询问华融消费金融是否对贷款用途和用户信息进行审核。截至记者发稿时,华融消费金融并未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