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的程序

如果公司修改章程,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时,一般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执行和变更情况有较好的了解,但公司章程的修改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会议期间可暂不提出。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通知股东,该提案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来说,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类别股份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类别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经类别股股东同意。五、具体章程修改应经主管机关批准,股东大会通过的章程修改应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应报主管机关批准。6.具体章程变更公告。章程变更是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要公告。七。章程变更登记。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浙江省,简称“浙”,是杭州的省会。浙江省第一大河钱塘江,因蜿蜒曲折而得名江,又称浙,全省以江命名。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接江西、安徽,北接上海、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