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

关于贸易便利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0]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管委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4日

(此作品公开发布)

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跨境贸易便利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

为落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优化通关流程,改善口岸服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更加充满活力、高效开放、便捷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口岸通关流程

(1)扩大“预约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对纳入海关总署公告范围的货物开展“预约通关”模式,探索更大范围的货物预约通关。(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区、崇左片区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进口货物一般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实现非管制货物快速出运。(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南宁片区、钦州港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三)在具备条件的口岸监管场所,实行进口货物“船边直装”和出口货物“口岸直装”。(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委会)

(四)实施口岸分类检验放行,涉及CCC(国家强制认证)的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直接接受CCC认证结果,原则上不再实施检验。优化监管流程,进一步缩短进口矿产品木质包装和合格商品的查验放行时间。扩大“保税混矿”商品种类。对合格的进口矿产品和其他大宗资源性商品实行“先放行、后检验”。积极争取钦州口岸和凭祥口岸“药食同源”货物取消监管证书管理。积极推广集装箱矿产品“口岸直运、属地查验”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港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5)优化集装箱船舶的海运服务。为集装箱班车和班轮提供“一对一”的信息服务。VTS(船舶交通服务)中心根据航道、码头、通航环境等条件,优先保障集装箱“摆渡车”和班轮进出港口。推进“智慧海事”平台建设,实施“先关后检”海上通关模式。(责任单位:广西海事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理委员会)

(六)推进原产地预裁定制度,提高通关效率。根据自由贸易协定的安排,推动实施自主原产地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南宁海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七)创新国境口岸出入境车辆电信检疫监管制度。建立陆路口岸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监管平台,建立出入境车辆“提前申报-风险评估-电信检疫”卫生检疫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南宁海关)

(八)对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申报错误和企业主动申报的违规行为,统一标准,实行快速处理,不记录企业申报错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南宁片区、钦州港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九)支持研发货物在保税状态下的研发工作,允许研发货物通过维修、查验等方式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需要联合R&D或补充R&D的项目所需货物延长R&D出境时限。(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南宁片区、钦州港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十)创新保税油监管模式。支持保税供油企业实现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一体化,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供油业务和“一船多供”,支持跨关区国际航行船舶直接供油。实行“先供后报”的报关模式,简化申报流程。探索发展保税燃料油调和加工贸易。(责任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委会)

(十一)支持大宗商品保税交割仓库建设。全面实施保税与非保税、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内贸与外贸、进出口等不同类型货物在同一仓库存储和调拨,根据状态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二)在凭祥综合保税区实施跨境电子商务“挂牌、放行、汇总、上报”通关方式。(责任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南宁海关)

(十三)提高南宁机场通关效率。提高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进一步优化水产品和食源性产品监管流程,加强与区内海港、公路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物流联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第二,优化税收金融服务

(十四)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在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有效购货凭证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货物的,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责任单位:广西税务局、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十五)推进全程无纸化退税。对一、二、三类出口企业,实现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完善出口退税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实时查询退税办理流程环节、出口企业申报率、办理退税所需时间,建立出口退税全流程“阳光公开”机制。减少出口退税时间,出口企业申报正常退税实现一类企业1个工作日,二类企业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

(十六)进一步推进关税保证保险等税收担保方式改革,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将税收保证金和缓缴纳入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委会)

(十七)支持银行机构根据跨境贸易企业纳税等信用情况,增加对跨境贸易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政策性融资等产品覆盖面。支持保理机构为跨境贸易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融资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

第三,创新边境贸易监管服务

(十八)推行“边境合作社+边境加工”模式,实行集中申报、直通通关等便利化措施,优化检验检测手段,对重点商品实行分类管理。支持凭祥市试行边贸手机APP移动应用,并扩大使用范围,努力在边贸区(点)推广使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十九)全面实施边境贸易负面清单。充分发挥中国-东盟边贸凭祥(卡峰)国检试验区作用,探索扩大边贸进口货物落地加工范围。(责任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二十)探索实施进境越南鲜活农产品分类检验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进境越南鲜活农产品进行产品风险分类,按照简易检验和常规检验两种模式实施检验。(责任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南宁海关)

第四,促进港口增效降费

(二十一)做好钦州港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标准升级工作,推动降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大集装箱作业服务优惠力度。推动降低舱单录入、码头作业、提单交换、报关报检代理等中介费用。(责任单位:广西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二)提高钦州港集装箱进出口作业效率。推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进口集装箱物流和通关程序并联运行,减少货物在港时间。(责任单位:广西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委会)

(二十三)提高凭祥铁路口岸服务水平。完善凭祥铁路口岸进口水果指定监管场所建设,优化进出口水果监管模式。加强与越南合作,优化中越跨境铁路集装箱班列监管模式。(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四)加强国际通关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贸易国家为重点,逐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AEO(认证运营商)互认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建立AEO认证需求企业数据库,设立企业协调员,大力开展企业信用培育。(责任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五、提高港口信息化的智能化水平。

(二十五)继续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广应用海港口岸通关无纸化系统,实现舱单理货、引航调度、验放的信息化,设备互换收据、提单、装箱单等单证的电子化流转。公路口岸跨境物流协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将实现出入境货运车辆及人员申报、代理企业、车辆及驾驶员备案的在线处理和信息共享,优化跨境物流和通关作业流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西海事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二十六)加强“单一窗口”国际国内合作。积极推动参与中国与东盟国家“单一窗口”合作试点,推动实现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促进跨区域通关物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

(二十七)提高“智慧监管”水平。开展“早机查验”和“智能审图”试点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深化国内外集装箱堆场电子监管改革。(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委会)

(二十八)建设钦州港“一码”应用平台。开发建设涵盖港口费用结算、全域交通等应用功能的服务系统,实现港口交通、收费“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财政厅、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有限公司、中铁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广西有限公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区管理委员会)

(二十九)推广实施出入境车辆自助通关模式。完善车辆自助查验系统配套设施和业务功能,推进出入境车辆自助通关系统开通,全面提升边境口岸车辆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