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148条,收入的含义是什么?
收入可以理解为收入,只要你有获得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财物收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客观行为特征表现为:一是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商业机会;第二种是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你工作的公司同类的业务。
首先,商业是指通过货币交换实现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它是提供顾客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有组织的行为,商机是交易或买卖的机会。一般来说,这个机会属于公司或者已经属于公司,被董事和高管利用。这个商机的特点如下:1)公司有资金能力利用这个机会;2)本质上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具有实际优势;3)公司能够从中受益,并期望获得合理的利益;4)如果你利用这个机会,董事或经理的利益会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机会都是《公司法》第148条所指出的“商机”,也不是所有利用这种机会的行为都构成违反《公司法》第148条的前提。
其次,无论是自营还是为他人经营,都是经营的意思。管理包括计划、规划、规划、组织、治理和管理。与管理相比,管理侧重于动态规划和发展的内涵,而管理侧重于其正常合理的运行。管理和经营统称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