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只要是法人企业,都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有些行业设立分支机构有自己的行业规范,必须符合行业规范的条件和要求,并依法经过审批登记。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下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属于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和工商登记。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对未经核准登记,以分支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用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以其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财产。企业法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核实的前提下,对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企业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债务的财产时,应当先执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由个人承包或者出租的财产。需要执行已承包或租赁的分支机构财产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的财产和应当取得的合法收入应当依法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还可以设立符合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实际上就是设立新的法人。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应当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即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法人名称,但可以使用其所属企业法人名称中的字号;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应当冠以其直接隶属的企业法人名称,并根据需要加注“分公司”、“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等字样。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中不能使用总公司的名称,但可以使用总公司名称中的字号;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再设立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支公司、支公司、办事处、营业所、储蓄所和分支机构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