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非自愿退股的方法有哪些?

如果没有被强制退出,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转移给其他不交流的人。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最后一个办法就是解散公司。

1.股东不遵守强制退股的方法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公司依法解散时,公司股东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还可以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因此股东也可以获得实际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公司依法解散时,公司股东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还可以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因此股东也可以获得实际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从相关规定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具体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律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股东申请退股的三个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为了行使退股权,股东必须满足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况在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发生。除上述三种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退股并无相关法律依据。

三。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时,股东具有退出公司的法律效力。

1.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

公司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可见,当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公司股东实际上已经达到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总结一下,股东非自愿退股的方式有三种,上面解释了,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